鄂农机鉴综〔202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下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按照《关于开展湖北省农业机械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鄂农机鉴字〔2026〕2号)组织开展了我省农业机械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2026年第1批共监督检查13家企业72个产品证书。其中:27个产品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5个产品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整改确认后合格”,38个产品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不合格”。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的,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证后监督结论为“不合格”的,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详见附件)。经核实有2个产品证书生产者已注销,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注销证书(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监督检查结果(第1批)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