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性能播种机产品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鄂农机鉴综〔2025〕2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为加快湖北省高性能播种机推广应用的步伐,受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我站拟对高性能播种机开展现场演示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示评价机具范围
本次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为已通过湖北省自主投档的高性能播种机和驱动耙播种机(企业产品详见附件1)。
2025年第2批投档形式审核通过尚未导入湖北省补贴系统的产品,企业也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演示评价。
二、企业申请
(1)需开展现场演示评价机具的农机生产企业,自本通知发布起,自主联系承办单位,提交《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附件2)和《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供机具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
(2)证书有机型涵盖的,选取主机型即可。
(3)如已通过外省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需提供通过演示评价的相关资料(若参加多个省份,一并提供)。并对所提供的现场演示机具真实性、安全性、产品参数一致性、市场销售价格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接采信湖南、河南、安徽、江西省级农机部门出具的演示评价报告;已通过其他省级演示评价的产品,我站将视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参与湖北现场演示评价。
(4)申请资料发到指定邮箱,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5)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演示评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4日报到及样机信息核查,11月5日进行现场演示评价。如因天气原因导致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湖北金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金润农业园)。
附近酒店:楚江春大酒店13872195888。
四、现场演示评价工作流程
(一)现场评价。承办单位根据评价机具所依据鉴定大纲和投档产品的“基本配置和参数”组织专家对样机的结构、部件、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一致性核对;现场进行作业演示、作业质量验证和评价,符合要求的为演示评价通过产品,否则为不通过产品,并形成演示评价报告。
(二)现场演示评价内容。此次演示主要考核高性能播种机的关键作业性能,具体按《湖北省高性能播种机演示评价方法》进行。
作业要求:指夹式播种机演示作业速度应不小于6km/h,气力式播种机作业速度应不小于8km/h。
机具通过性:作业时是否存在拥堵情况及故障情况等。
作业质量指标:现场测定每台高性能播种机的播种均匀性(重播指数、漏播指数)。
驱动耙播种机:耙组数量、单体独立仿形、驱动耙播、播前播后双镇压机构。
五、评价结果应用
现场演示评价通过的产品可正常参与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未提交申请表或报名后未参加现场演示的,以及演示不通过产品将被暂停补贴资格,视进一步调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因暂停补贴资格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现场演示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机具运输、装卸以及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为保证演示效果,演示评价时,机手、配套动力、种子、肥料等辅助材料由生产企业自行提供。自愿参加现场演示的生产企业,尽快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本次参加。
(二)本次现场演示活动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操作规程,在现场演示过程中,如因企业操作不当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联系人:朱路阳 13986180608,杨翮 18707149993
合作社联系人:张建建18627000607(联系拖拉机等)
邮箱:hbnjjd@126.com
附件1: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演示机具名单(第一批)
附件2: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
附件3: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现场演示申请表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5年10月17日